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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7-08  
各市外经贸局: 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投洽会”)定于2004年9月8日-11日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届时,我省将由省政府领导带队,作为成员单位参加。为做好各项筹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投洽会指导思想: 本届“投洽会”将牢牢抓住新一轮全球生产要素优化重组和产业转移的重大机遇,紧紧围绕“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更好地充分发挥投洽会作为全国投资促进平台的作用。突出国际性,促进双向投资;突出全国性,鼓励外资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中部地区发展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突出对台经贸特色,推动两岸经贸合作向深层次发展;突出CPEA签订后香港、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合作。 二、展位设置及收费标准: “投洽会”会场设在厦门国际会展中心。A、B厅为成员单位招商馆,我省招商摊位位于1层A厅06号,总面积160平方米。为突出浙江整体形象,达到最佳布展效果,拟采取开放式布展形式,由省统一布展。请各市以10平方米为最小单位书面上报确认所需面积(见附件),以便进行统一规划设计。上报时间:7月15日前。 本次“投洽会”在展馆布局上较往年有变动, C厅为境外馆,设有国际友城展区、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展区等;D厅为投资服务馆,设有中国企业走出去展区、产权交易展区、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展区、金融证券保险机构展区;E厅为品牌企业馆,设有高科技及专利产品展区、电子产品展区、汽车及零配件展区、房地产及建材展区(D、E厅具体展区设置根据报名情况会有所变动)。请各市积极组织有兴趣的企业参加D、E厅的展览。上报时间:7月15日前。 本届洽谈会收费标准为:成员馆招商展位每平方米1200元人民币,由各市参展单位承担,布展费用由省统一支付;D、E厅的招商展位每平方米8000元人民币,由各参展企业承担,布展费用自负。 请各市做好布展所需的资料准备工作,待我厅确定布展公司后,请及时提供文字和图片材料。 三、项目组织和客户邀请 还没有上报项目的各市请抓紧上报,具体项目格式可上我厅投资促进网(www.zhejiangchina.com)经会员登陆后下载,也可在投洽会网站www.chinafair.org.cn上“项目对接”栏中在线填报。同时,对已在我厅投资促进网上发布的项目作一次回顾,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做好在谈项目的跟踪联络工作,争取通过本次“投洽会”,对在谈项目进行一次全面促进。 请各市积极做好客商的邀请工作,待我厅收到大会组委会统一印制的邀请函后即分发各市。 四、行业对接 今年行业对接会除加大外商对华投资对接会规模外,新增“走出去”对接会和国内投资企业对接会。外商对华投资对接会按基础设施、服务贸易、现代物流、电子信息等分成12个洽谈区,目前已有100多个外商报名参加,组委会将根据外商对刊登在投洽会网站上项目的意向安排对口洽谈。商务部驻外经商处已征集了部分外商对华招商的项目,具体见投洽会网站www.chinafair.org.cn“项目对接”栏,有意向的企业可报名参加(对D、E厅的参展企业将优先安排)。 五、人员组织 离“投洽会”开幕还剩两个月,请各市尽快组织参展人员,明确专人负责,抓紧制订各自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各项筹备工作,并于7月15 日前上报各分团领队、联络员名单(见附件)。 联系人:投资促进处 费旦益 电话:0571-87706076,传真:0571-87706231 境外处 李雅梅 0571-87706046 E-mail: investzj@zftec.gov.cn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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