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外经贸-list

- 领导致辞 - 机构介绍 - 政务信息 - 统计数据 - 政策法规 - 政务大厅 - 返回主站 -

浙江省外经贸-list
 
首页
 
处室职能
人员分工
网上办事
通知公告
政务信息
公众留言
投资指南
政策法规
外资统计
招商项目
重大展会
统计图表
投资环境
 
  当前位置:  外资处子站 > 通知公告 
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03-02  
  浙外经贸党〔2004〕5号    关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党组织、厅机关各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们党在组织、制度建设方面迈出了新的一步,对加强执政党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厅党组要求,我厅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切实认真地抓好两个《条例》的学习贯彻。   一、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必须提高思想认识,在增强学习自觉性上下功夫   中共中央制定和颁布两个《条例》,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必然要求,是完成党所肩负的历史任务的客观需要,是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根本要求,更是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举措。这对于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两个《条例》,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在增强学习自觉性上下功夫,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真正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获,达到在思想认识上领会精神实质,在行动上严格遵守执行。   二、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必须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我厅各级党组织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确保两个《条例》的各项规定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两个《条例》,以身作则,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深刻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学习贯彻两个《条例》,要在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改变工作作风,正确行使行政权力,规范政务行为,自觉接受监督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必须紧密联系实际,确保开放型经济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学习贯彻两个《条例》,必须做到“三个结合”:一是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八八战略”,进一步提高我省开放型经济工作水平,全面落实全省外经贸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深入基层、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新情况,剖析新问题,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制约我省外经贸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以改革发展的思路促进我省外经贸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三是与机关效能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和完善机关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职能,规范运行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外经贸各项工作。              二00四年三月一日                               抄送: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效能办、省直机关纪工   委、厅党组成员                               

 

 
首 页 | 意见征集 | 网站地图 | 使用帮助 | 关于我们 | 郑重声明 | 怀念旧站

CORYRIGHT (C) 2002 浙江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版权所有 不得转载或设立镜像
浙 ICP 备 020007 欢迎提供宝贵意见 ·浙江 杭州市延安路468号(310006)
本网站由 杭州思福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设计制作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