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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宾国会批准东盟宪章
发布时间: 2008-10-10   来源:商务部
  10月7日,菲律宾参议院以16票赞成,1票反对通过了《东盟宪章》。该宪章的通过将确认1967年创立的东盟的法人地位,促进区域合作并加快10个成员国之间的经济一体化。菲律宾是东盟10国中第8个批准《东盟宪章》的国家。目前,只有印尼和泰国还尚未批准。菲律宾对外关系委员会主席圣地亚哥表示,《东盟宪章》的执行将使菲律宾和其他东盟成员国受益匪浅,例如货物、服务和投资的自由流动等贸易便利化措施将促进统一市场和生产基地的创建,有利于区内的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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